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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峙(4)(很清楚,一旦让双方坐下来细谈,苟得富那个蠢货绝对是替罪羔羊。
苟得富最终会怎样他并不关心,但以他对苟得富的了解,那个蠢货绝对也算是处心积虑,用一支老套筒,就把自己完全撇开。
不到一百米的距离,虽然他枪法很烂,有可能杀不了刘浪,但这没关系。
只要刘浪受到攻击,双方开始火拼起来的话,一切还是按照计划进行,谁胜谁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朱元章胜利了。
朱元章脸上浮起得意的阴笑,瞄准着不远处刘浪硕大而显眼的身形,坚定的扣下扳机。
当然,最佳的结果就是能一枪把刘浪搞定,主官身陨,独立团大举攻城,将苟家一荡而平,所有的真相都将被湮灭于枪林弹雨中。
在朱元章扣响扳机的同时,刘浪浑身汗毛一竖。
孤身杀尽63名恐怖分子的刘浪之所以能在中亚那片充满着危险的土地上全身而退,除去一身强悍的单兵战力,无数次在血与火中锻炼出来的对危险的预警直觉实是功不可没。
(请)对峙(4)(的手指刚发力,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个原本站着很装逼的胖子就那样瞬间将自己变成了一个肉球,连滚带爬的逃向一边,完全没有一个上校团长时刻应保持英武气势而应有的觉悟。
“我日你娘,这也行?”
朱元章只来得及骂上一句,只听“砰”
的一声枪响,枪口冒出火光,老套筒特有的圆头子弹瞬间跨越了一百三十米的空间,擦过伏低身形正朝旁边蹿去的刘浪的肥硕臀部狠狠的打在青石板路上。
在朱元章眼里的刘浪成了一个不顾形象的肉球,在苟赛玉和三百拿着枪看着和自家家主牛逼哄哄扯皮的护卫们眼中何尝不是如此?光看胖子混不吝的气势,就已经让很多人暗暗心折了。
三百杆枪,三百个黑洞洞的枪口,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估计吓尿的人至少能占百分之五十以上。
这样的兵,绝对是国军中的精锐。
不,应该是精锐中的精锐。
这几乎是所有护卫们对刘浪的第一观感,包括心情复杂极为郁闷的苟赛玉自己。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大跌眼镜的一幕,毫无征兆的,那个气势非凡的胖子,发疯似的一脚踢飞了自己身边的大个子士兵,而自己瞬间就变成了一个肉球,朝另一边“滚”
去,闪电般的。
再然后,一声枪响,让所有人手足无措。
家主不是早已下过死命令,不准开枪的吗?ps:抱歉,今天有应酬,回家晚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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